关于批准诺迪安(加拿大)公司增加F-127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数量及型号的通知
诺迪安(加拿大)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加拿大诺迪安F-127-S容器使用批准申请材料〉的请示》(诺迪安20190311号)收悉。
我局于2015年批复你公司F-127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国核安发〔20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公司的相关变更申请文件,批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编号为84,85,86和87的4个F-127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在中国境内使用编码见附件。
二、你公司F-127系列运输容器新增F-127-S型号,该型号设计已获得原设计批准国加拿大批准。编码为85,86,87的3个F-127容器配置短插头时,作为F-127-S运输容器使用。
三、原批复(国核安发〔2015〕2号)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新增F-127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7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
新增F-127运输容器编码
序 号 |
运输容器原编码 |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编码① |
1 |
84 |
CN/049/B(U)-96(NNSA)100NO.13 |
2 |
85 |
CN/049/B(U)-96(NNSA)100NO.14 |
3 |
86 |
CN/049/B(U)-96(NNSA)100NO.15 |
4 |
87 |
CN/049/B(U)-96(NNSA)100NO.16 |
注①:1.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与其原编码是一一对应的;
2.运输活动实施中,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必须清晰地标记在运输容器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