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萨瓦甫齐铀矿钻探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广核铀业新疆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萨瓦甫齐铀矿钻探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广核铀新〔2018〕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勘查区位于中广核铀业新疆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温宿县萨瓦甫齐铀矿矿区59~52号线之间,勘查面积约1.74平方公里。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的范围,减少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和处置等。
(二)严格落实钻井泥浆、洗井废水处理等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部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并按照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9年2月3日
抄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2月12日印发